西京首页
                在线留言
 
home9home8home7home5home4home3home2home
院系概况
院系简介
规章制度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系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京学院禁止学生酗酒规定
2013年05月25日 00:00  

 

西京学院禁止学生酗酒规定

(2013-5-25)

Hits:123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禁止高等学院学生酗酒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学生教育和管理,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酗酒的界定为学生过量饮酒后昏睡、神志不清及其他可认定为醉酒状态的行为,如呕吐、胡言乱语、不能独立行走、存在潜在行为危险等。

第三条禁止学生酗酒,对酗酒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对酗酒肇事者,严格按《西京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六条给予纪律处分,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置并依据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五条处理。

第五条学生不得将任何酒类饮品(包括白酒、啤酒、红酒等)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学生宿舍饮酒。宿管员、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带酒进宿舍的清查,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相关部、系、院和学生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西京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六条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CopyRight @ bet-365亚洲版官网 网站维护:弋俊楠

电话/传真:029-85628124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 邮编:7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