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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13年03月25日 00:00  

 

我省2013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课题指南及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紧密联系我省建设“三强一富一美”西部强省实际,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4、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申报的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必须保证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支持。

我校课题申报者必须按照《指南》及以上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并务必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jkeyanchu@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形式审查后统一上报。

内线电话:6357

外线电话:85628051

联系地址:科研楼3层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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